不是秘密,因為我守不了秘密,哈哈。
我首次輕裝上路旅行,而且提點自己:
去旅行不一定要好sporty的!
因為我以前超老土,會穿波鞋背包風衣出門,
但去台灣呵~不可以穿得太像遊客,拍照超難看的。
帶一個totebag然後在厚外套下面掛著相機,
就此出走台灣,非常自由的感覺。
在台灣我有找機會試用我相機的超慢鏡和motion snapshot功能。
走進民宿附近的[找到咖啡]咖啡店,
碰到這隻叫木木的小狗,牠好黏人,
我摸摸牠,牠就把頭枕在我大腿上睡覺。
Smart Photo selector 也為我選了這張牠剛剛睜開眼的照片。
我很喜歡我V1額外配備的小閃燈,
因為閃燈可以轉換角度,
不再硬生生打在人家點臉上,
而是可以學專業攝影師打BOUNCE!!!
在錢櫃唱K,
我當然一係氣唱了所有,是所有盧隊長的歌,
還可以超高音唱到"就像白癡一樣"那段bridge!!!!
在非常黑的房間裡,我把相機放在電視機頂,
手拿remote*好開心呀! 相機有remote啦!
然後閃燈打向天花板,
由於天花是暗啡色的,Bounce也就非常合理適當地打在臉上。
我貼這張照片是因為,
我自己玩相機玩得超開心,忘了自己完全擋住朋友們了。
我很少自己帶數碼相機去旅行,因為怕重。
今次旅程當中,我的閃燈和遙控變成非常重要的物品。
不停使用motion snapshot拍攝有配樂的小短片,
短短數秒,已在旅程中成為大家的娛樂。
誰是大家的motion hero呢?
我的hero當然是,在台上演唱,又倒立又翻滾的盧廣仲。
他在台上就算坐著彈結他,
雙腿也會不停踢來踢去---咦!
這些有點乞人憎的小動靜,我也是這樣子的唷!
人有時正在享受某些東西,
就會不自覺地個出很多戲劇性的小動作;
例如,我拆禮物的時候會唱歌。
能在人生當中添加動感,是件非常有格調的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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